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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侨爱心  同心工匠”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

“侨爱心ž同心工匠”奖学金(以下简称:奖学金)由湖南省华侨公益基金会捐资设立,为我院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奖励资助。为做好“侨爱心ž同心工匠”奖学金申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申请对象

我院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提出申请的学生必须是我院在籍在校贫困学生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1.思想品德好。爱党、爱国、爱人民、爱社会主义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章守纪、热爱集体、关心同学,全年两期素质成长积分不低于95分,劳动课成绩不低于85分。

2.学习技能好。学习认真,成绩优良,上一学年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。(西藏籍学生上一学年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。

3.全国资助系统贫困生数据库中登记在册

4.未进入全国资助系统贫困生数据库因家庭遭天灾人祸(如洪灾、火灾、严重疾病等)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

、具体指标

本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,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获该奖学金次数不超过3次,每学年受助学生不超过50

学院

人数

学院

人数

经济贸易学院

9(含西藏籍2)

交通工程学院

6

机电工程学院

8

旅游管理学院

5

信息与工程学院

6

现代农业学院

6(含西藏籍2)

民族艺术学院

4

教育学院

6

四、申请程序

1、符合条件学生填写《“侨爱心ž同心工匠”奖学金申请表》。尚未在贫困生数据库登记在册的,还需提供贫困证明。

2二级学院对学生家庭经济及在校表现情况进行初审、公示,公示无异议填写《“侨爱心ž同心工匠”奖学金申报汇总表》。

3、由二级学院汇总学生个人《“侨爱心ž同心工匠”奖学金申请表》、二级学院“侨爱心ž同心工匠”奖学金申报汇总表》,尚未进入贫困生数据库学生的证明材料,交学生资助中心。申请学生全年加盖教务处公章成绩单。

4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院工作小组和捐助方审批。

奖励标准

每生2000元。

、时间安排

1二级学院资料上报截止时间:2023925

2、学院复核时间:2023927

3、公示时间:预计为2023927--29

4奖学金发放时间:预计为2023 10

、工作要求

1、加强组织工作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信息公开透明,对学生的申请及时报送,严格把关,评审全过程接受师生监督如有上报学生不符,经查实,将取消系部获奖指标。

2、做好资助育人,对奖励学生公开表彰,树立自立自强先进典型,建立成长档案,加强思想教育、学习指导、生活关心,助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。

3、做好就业服务,奖励的学生完成学业后,根据本人意愿和专业方向,可优先到爱心企业应聘就业。

附件:1、《“侨爱心 同心工匠”奖学金申请表》

2、《“侨爱心 同心工匠”奖学金申报汇总表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912

     一 审:龙 亚 萍

二 审:颜 涛

三 审:谢 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