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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西职院中职资助政策-学生处

一、国家奖学金

 奖励对象: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(含)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、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。

 奖励标准: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。

二、国家助学金

 享受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(两年制中职学生,享受前三个学期国家助学金)

 资助标准:每生每年2000元。

三、国家免学费

 享受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。

 资助标准:每生每年2400元。(技工学校学生,每生每年3200元)

四、雨露计划

  享受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。

  资助标准: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叠加给予3000元/年(深度贫困县5000元/ 年)补助,通过“一卡通”发放至学生家庭。(该计划由扶贫部门组织实施)

五、勤工助学

 学院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,学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系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。津贴标准为每小时10元,为了不影响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,规定原则上每位学生每月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不超过32小时。

六、学院智育奖学金

 奖励对象:品学兼优在校学生。

 奖励标准:甲等1000元、乙等800元、丙等600元。

七、华实奖学金

 奖励对象:在校特别优秀学生。

 奖励标准:5000元/年

八、城镇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

 享受对象:在学院交纳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校大中专学生。

 实施方法:学生在学院医务室门诊就医实行免费,免费额度最高限为每生每年3000元。本院学生在校外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:门诊就诊费用每次10元及10元以下均自理;10元以上,扣除10元起付线,按医疗费总额的80%报销,医疗费用最高限报销额度暂定为每生每年3000元,超过部分自理。(医保政策规定不能享受的情况除外)